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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碎碎念的地精


第331章  碎碎念的地精

    溪谷城外,河岸边的港口沐浴在夏风中,带来些许湿气和炎热。

    一艘白柚木的商船缓缓靠岸,船舷被货物压得下沉,水浪拍打著边缘,空气里有著些许鱼腥味。

    厚实的木板从船舷上放下,之后工人们踩著木板将货物卸下,在木板上留下堆积的脚印。

    等待货物搬得差不多时,一名身著粗布背心的青年背著大剑,从船上跃下,站在码头上。

    他眉毛粗黑,皮肤显出几分古铜色,肩膀上有著焦黑的伤疤,看著像是烧伤的痕迹,在他走下后不久,一名矮小的地精也跟著小心走下船。

    他个头大概一米二,有著宽大的耳朵,皮肤暗沉,多有褶皱,警惕地打量四周,然后走到那名青年身边。

    「米克,这就是你说的家乡吗?」

    「这里还不是,需要继续往南走上几天,才能抵达焦石城。」

    「这地方看著没什么钱,路上都见不到几个穿好衣服的女人。」他说的好衣服,大概是丝绒或绸缎等高档布料。

    「雷加斯本就不是很富裕的国家,你也别动什么小心思了,万一被抓起来,我可赎不了你。」米克摇摇头。

    「啧啧,我可不会在这种小地方出篓子。」他说著,眼睛里闪过一丝狡诈。

    「我们走吧,先按你说的,回家乡看看,之后你得和我一起去石窟废墟,那里可埋藏著大宝贝呢。」

    「是是,大宝贝。」

    米克对地精说的宝藏并不抱什么信心,但他也清楚,眼前这家伙很是惜命,若那里真的危险又没有充足的回报,肯定是不会以身冒险,和自己一起去的。

    一人一地精走出码头,穿过街头,向城中的旅馆行去。

    地精这种生物,据说是古老时代里,某个强大具名者创造的种族,可惜随著那位具名者的陨落,他们这一族没有上位存在的庇护,且长相丑陋,不被其他种族所喜,一直都是边缘的存在。

    当然,也不是说这个种族毫无优点,他们体型不大,有著昏暗视觉,即便在肮脏的环境里,也不容易生病,常聚集在大型城市的下水道,或者作为矿洞的奴隶使用,偶尔也听闻有地精会在野外形成自己的村落。

    地精体型不大,能在昏暗中视物,手指灵活,这些使得他们很容易在盗贼和刺客道途上取得优势,也是因此,许多人将地精视为潜在的小偷和骗子,对他们印象不佳。

    他们自己对于这种偏见并不抵触,甚至认为能骗到人和偷到东西,正是聪明的表现,也是族群中被人崇拜和羡慕的对象。

    雷加斯很少有地精出没,这里气候偏冷,不适合他们生存,而山林荒野的兽类,也更喜欢捕食这些比人类更为瘦弱的猎物。

    暂住一天后,米克就和这位地精继续上路,他们买了两头驴子,放著两人的行李,地精也骑在其中一头驴子上。

    一路上,这名地精碎碎念地抱怨著,说自己是高贵的地精王凯鲁恩后裔,某个地下世界地精种群的王子,只因为当年被人类讨伐,自己不得已才跑出来,流落异乡。

    只要米克帮它找回地精王凯鲁恩留下的宝藏,他就能获得花不完的财富和强大力量,重新返回故土,成为地下世界的王,而米克到时也能在他的王国里,成为光荣的首席勇士,每天都能用金币堆砌的浴池洗澡,还有八个年轻的地精每天服侍,等等。

    对于这些话,米克一直是半信不信的,这地精大概率确实来自地下,但不一定是什么地精王的后裔,而他知晓的宝藏,也不知道是经手过多少人的版本了,或许那里早就没有东西了。

    两人是在某次临时的冒险探索中认识的,那次探险出了大意外,许多队友都死在埋伏的陷阱里,而两人则在危急的环境下,相互合作杀了出来。

    与较为淳朴的米克相比,这名地精可敏锐狡猾得多,在那次危急中指挥米克避开了不少危机,而米克强大的战斗力,也让两人小队在危险中存活下来。

    自那以后,两人成为了常驻的队友,但双方的脾性也差异很大,总是吵吵闹闹,比如这次对方就很不赞同米克千里迢迢返回家乡赴约。

    「我说,你才二十多岁,就是二阶的战士了,根本没必要回那个穷乡僻壤的角落见朋友,他们大概率就在那活一辈子,以后帮不了你什么忙。」

    「这一路上旅行花费钱不说,还浪费这么多时间,有这精力,你都可以置办一件好的盔甲了,你看看你,现在都还穿著一件烂背心,难怪没漂亮女人勾引你。」路上,这地精又碎碎念起来。

    「我在你这个年纪,都睡过不知多少个漂亮的地精美女了,那黑咕噜的小手和肉体,嘿嘿嘿~」说著他又怀念起过去的日子。

    「不过也是,你要是沉迷女色了,估计就拿不稳剑了,为了我们的大业,还是先忍忍,找到我那先祖遗留的宝藏再说。」

    「以后要是有什么人来讨伐地下世界,你就做守门大将,将他们干碎,其中男的都当奴隶,女的就留给你自己用,啊,那日子,真是没法想有多好~」

    「我和你说,地下有一种绿色的蘑菇,磨成粉后,和面粉一起烘烤,味道那真是棒,比上好的牛肉都好吃,以前我每天都吃八个。」

    「不过也不能吃太多,好东西总要省著点,就像我喜欢的那个小女孩地精,我一般睡前才和它玩。」

    「唉,好日子不能多想,不然就觉得现在可太难了。」

    「你说,这驴子怎么走的这么慢,它是不是没吃草。」

    「我看到那林子里有鹿跑过,你能把它抓过来吗,那可是咱们的晚餐。」

    「鹿肉有些柴,还得找点水,要是煮著吃,会不会好一点。」

    「晚上要是能有个舞女来跳舞就好了,以前我就喜欢在蒙巴城的酒馆过夜,那里总有漂亮的舞女扭动身子,我和你说,那些舞女也都很势利,要是当晚没什么贵客,随便扭扭就走了,若是出现几个有钱人,阔绰的老爷,那指不定想脱多少件衣服呢。」

    「唉,说了你也不懂,你还是个雏吧,上次队伍里那个大眼睛的女孩,一看就对你有意思,你傻乎乎的错过了不知多少机会捏。」

    「别怪我当时不提醒你,谁让他们排挤我呢,要是你真和那个女孩好上了,那我岂不是成外人了。」

    「这山间野外,也真是无聊啊,一想到跟你返回家乡,然后还得把这段路重复一遍,我就感觉浑身不自在,像是在酒馆里输掉一整个金币那样。」

    一路上,这地精的嘴就没停过,好像不说话对他来说就是酷刑一样。

    好在米克早就习惯了,除了偶尔嗯几声回应外,其他时间就当没听见,任凭对方和空气对话。

    夜晚,他们在山间露宿,白天天亮就继续赶路,这样花了两天,米克终于抵达焦石城下,见到了这座阔别数年的故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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