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飞檐走壁Lv.A」发动!戏耍警方!(日万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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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与奥莉西娅等人告别后,李昱拉紧了背上的刀盒,然后猛地一个提速!转身奔向右手边的巷道。
遥遥目送李昱的背影后,蓬莱忍不住地向雨果和奥莉西娅问道:「他一个人去引开警察————真的没问题吗?」
虽然在经历先前的「班轮事件」后,蓬莱已不再怀疑李昱的实力,但独自一人执行如此艰险的任务,还是令他不禁感到一阵担忧。
闻听此问,雨果和奥莉西娅相视一笑。
雨果轻声说:「若说不感到担忧,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奥莉西娅紧接其后:「但牧师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总能在关键时候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所以就放心地交给他吧。
「6
「搞什么东西啊!你们是在梦游吗?为什么都过去这么久了,连一个人都抓不到!」
一名头发半白,挺著巨大啤酒肚的中年警官,以凶恶的语气斥责著他面前的一众年轻警员。
年轻警员统统低著头,噤若寒蝉,乖乖挨训。
这个年代的加拿大警方不仅与美国警方一样腐败,而且也一样实力不济。
极个别精英拥有出众的职业素养,但绝大部分警员都是「打击罪恶,我唯唯诺诺;骚扰百姓,我奋勇当先」的水平。
在接到「港口发生爆炸」的报案后,附近的警车总计4辆就全都赶了过去。
抵达港口后,警员们从案发现场的目击者们的陈述中,得知以下三条情报:
其一,爆炸处是一艘老旧的货船。在经过两次爆炸后,这艘货船已经沉进海里了。
其二,货船上的船员们是否全进戴维·琼斯的储物柜,还不得而知,但确实逃出来许多人,在听见警笛的声音后,他们就匆忙逃窜了。
其三,这条船的船员们基本都是华人。
戴维·琼斯的储物柜——著名的英语典故。18世纪英国的水手流传一个传说,葬身大海的人会进入戴维·琼斯的储物柜,成为海洋的一部分。
发生了爆炸案,肯定是要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士抓回来闻讯的,特别是这群人还是华人。
于是乎,警员们风风火火地出动,朝李昱等人追去。
然而,截至目前为止,他们的成果不说是收获累累吧,也可说是聊胜于无。
这么多辆警车,这么多名警员,愣是连李昱等人的一道背影都没瞧见。
当然,还是有一点好消息的。
他们已经大致圈定李昱等人的藏身处—就在这片密布暗巷的街区。
不出意外的话,只要一点点地收拢包围圈,就能逮住李昱等人。
就在骂爽了的中年警官正了正头上的警帽,准备神气十足地下达「都愣著干什么?还不快行动起来!」的这个时候——
砰!砰!砰!
突如其来的三道枪声,使得现场的一众警员全都愣住了。
「警长!是枪声!」
「废话!我没长耳朵吗?这还用你提醒吗?」
中年警官说著拉下了脸:「快!快去看看!」
李昱一边将关闭保险的M1911手枪插回腰间,一边安静等待警察们的到来。
不一会儿,密集的、嘈杂的脚步声,逐渐从其身后逼近。
在彼此的间距只剩50米上下时,在手电筒的光束就快照亮其身形时,李昱猛蹬后足,如离弦之箭般狂奔起来!
眼见前方有黑影晃动、逃离,警察们连忙加紧脚步。
「站住!」
「不许跑!」
「你逃不掉的!」
凶恶的叫喊,以及靴子踢踩尘土的声音,在两侧砖墙间碰撞、回响。
李昱无视警察们的恫吓,兀自狂奔。
实质上,在「一骑当千Lv.B」的加持下,他的全速奔跑完全能把身后的警员们全都甩得远远的。
但他此次行动的目的是分散警察们的注意力,而不是独自逃跑,所以他有意地控制间距。
既不让身后的警察们轻松追上,也不将他们甩得太远,保持在能让他们觉得「再加把劲,就能追上」的程度。
「站住!你再逃!我们就要开枪了!」
伴随著毫不客气的警告,手枪保险打开的声音遥遥传来。
李昱依然不理会,连头都不回。
很快—
砰!砰!砰!砰!砰!砰!
一发发子弹凌空射出。
虽然警察们的开枪时机还算果断,但李昱已经抢在子弹射来之前,一个利落的拐弯,冲进左手侧的另一条暗巷。
紧接著,一堵高耸的砖墙映入李昱的眼帘。
身后传来某警员的兴奋叫喊:「哈哈哈!他完蛋了!他认得这附近的巷道!他前面是死路!」
受这道喊声的激励,警察们的脚步声变急促不少,就像是赶著来抢功。
看著前方的就快要撞上的高墙,李昱微微沉下眼皮,眸光微凝。
呼————他缓缓吐尽肺中浊气。
下一刻,他猛地拔起身形。
右脚踩住右侧的砖石墙面,以此借力,迅猛一蹬,扑向左面,左脚踩住左侧的砖石墙面,再以此借力,身体反向折回,右脚再度踩住右侧的砖石墙面————
就这样,靠著「交互踩踏巷道两侧的墙面」,其身形迅速抬升,仅互踩三回,他的身体就高过了这面高墙!轻松翻越而过!
慢半拍赶到的警察们虽未看见李昱「互踩墙面」的过程,但却目睹了李昱身体翻过高墙的这一幕。
此景此象,令得他们一个个的全都目瞪口呆,完全不理解李昱是如何办到的。
「蹬墙升天」—看著很困难,实际做起来也确实不简单。
如果是以前的李昱,他有著足够的力量、敏捷,但却缺少相应的纤细技巧。
但在获得技能「飞檐走壁Lv.A」后,他技巧方面的缺失被补上了!
飞檐走壁Lv.A:不论是多么复杂、危险的环境,都能如履平地。
简单来说,这个技能使他变成轻功高手、跑酷高手,能够驾轻就熟地在高墙、斜面等复杂地形中移动!
翻越高墙后,李昱脚步不停,继续奔逃。
后方的警察们只能笨拙地采用「你推我上去」、「我拉你上来」的土法来翻墙。
少顷,李昱豁然感觉豁然开朗—明亮的街灯光线从前方照来,左右两侧的昏黑墙面夹著五彩斑斓的街景。
前方就是繁华大街,他就快离开暗巷了。
呜呜—!呜呜——!呜呜——!
未等李昱出巷,一阵高过一阵的警笛声就自前方响起,迅速靠近。
不难猜想,一旦离开这条小巷,肯定就会遭受多辆警车的包围、堵截。
在大街上跟警车赛跑————这确实是略有难度。
前有警车在靠近,后有警察在追赶—李昱瞅见巷口外有一根高耸的路灯。
分秒间,他猛然加速!全速冲刺!
仅眨眼的工夫,他就借助冲刺的势能,弹跳而起!直接攀上这根路灯的中间部分!
紧接著,他的双手紧抓住光滑的柱身,迅敏地向上攀登,动作之敏捷,仿似猿猴!
虽然过程稍显惊悚,但却是有惊无险。
不一会儿,他整个人稳稳地站在路灯之上!像一只正向挂起的蝙蝠!
他的动作还没完他以脚下的路灯作为借力点,再度纵身跳起,跃向最近的大楼的屋顶!
路灯与这栋大楼的屋顶,只有3米不到的距离,3米不到的高低差。
对李昱而言,这只不过随便跳跳,就能轻松跳过去的距离。
啪的一声,他的右手五指稳稳攀住楼顶上沿,然后腰腹用力,向上一翻,双脚轻松落至楼顶上。
楼下的警察们全都抓狂了。
「他爬上了屋顶!他爬上了屋顶!」
「他是怎么上屋顶的?!」
「他是爬路灯爬上去的!」
「Fuck!他是猴子吗?!」
「快追上去!别让他跑了!」
「你们几个快上楼!堵住他!」
下方的警察们已是乱成一片。
各辆警车慢一步地赶到,但对于逃至楼顶上的李昱,他们什么招也没有。
不及喘息,李昱已离开原地,径直奔向下一座高楼。
温哥华是加拿大的最大城市之一,繁华程度丝毫不输现代都市,高楼密布。
而这,正方便李昱移动!
但见他在一栋又一栋高楼上飞跃!跳过一条又一条楼间路!
每当他腾跳而起,夜风就会灌满他的衣襟,产出猎猎响声一还挺凉的,因为他的身体仍是湿漉漉的,咸腥的海水沾满他全身。
每当他腾跳而起,会有那么一瞬间,像宝石一样散发著璀璨光华的偌大城市被他踩在脚下!
往下一瞧,十几米乃至二十多米的高度,令人望而生畏,看著就让人脑袋发晕。
徒步的警察们已经没法追上李昱了,只剩几辆警车还在坚持。
如果李昱的嘴里含著个摄像机,全程拍下他疾驰、腾跃的画面,那么将能发现画面是很稳的,几乎没有抖动的—其身法之稳健,可见一斑!
警笛仍在鸣叫,但声音越来越弱、越来越远。
在楼顶上移动的李昱,一直是走斜线的,使得各辆警车没法发挥他们的速度优势,必须要频繁地转弯、改换路线,才能追上李昱。
即使如此,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是在不断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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