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章 这是干什么我是市人大代表合法企业家你们没有权利逮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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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昭彰:公诉人的正义之战
第一章 尘封的举报与烫手的案卷
市检察院公诉部的办公室里,午后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斜切进来,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主诉检察官沈砚青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指尖划过一份标注“匿名举报”的信封,信封边缘已经泛黄,显然在信访部门的档案柜里躺了不少时日。
这是三天前信访部门移交的“遗留举报件”,举报人称本市鼎盛集团董事长高明远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行贿、洗钱等多项罪名,甚至暗示五年前轰动一时的“建工集团项目经理坠楼案”另有隐情。举报信后附着一份简略的资金流向清单和几个模糊的人名,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
“沈检,这举报信看着就像捕风捉影,高明远是什么人?市人大代表、慈善企业家,每年纳税上亿,这种人怎么可能涉黑?”书记员林晓宇端着一杯热茶走进来,看到沈砚青紧锁的眉头,忍不住说道,“信访部门每年收到的类似举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大多是商业竞争的抹黑手段。”
沈砚青没有抬头,反复翻阅着那份简短的举报信,目光停留在“坠楼案”三个字上。五年前,建工集团项目经理周正明在鼎盛集团开发的楼盘工地坠亡,警方最终以“意外失足”结案,但当时就有传言称周正明因拒绝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遭到鼎盛集团威胁。她起身走到档案柜前,调出当年的案卷,泛黄的卷宗里,现场勘查照片、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报告一应俱全,表面看逻辑闭环,毫无破绽。
“越是看似完美的案卷,越可能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沈砚青指着鉴定报告中的一处细节,“周正明的颅骨有两处骨折,一处符合坠楼撞击形成,另一处受力点奇怪,更像是生前遭受过钝器击打。当时的法医解释为‘坠楼过程中与建筑物突出物碰撞所致’,但这个解释过于牵强。”
她拿起举报信中的资金流向清单,上面标注着鼎盛集团旗下多家空壳公司与境外账户的频繁资金往来。“高明远的发家史很可疑,十年前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建材商,短短几年就垄断了本市的房地产建材供应,背后肯定有问题。”沈砚青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通知技术部门,对这份举报信进行笔迹鉴定和指纹提取,同时调取鼎盛集团近十年的工商档案、税务记录和银行流水,我要知道这份举报到底是无稽之谈,还是撕开黑幕的钥匙。”
林晓宇有些犹豫:“沈检,高明远的能量很大,咱们这么贸然调查,会不会引来麻烦?去年反贪局想查他的一个行贿线索,结果没过多久就因为‘证据不足’搁置了。”
“我们是检察官,不是政客,只对法律负责,不对权势低头。”沈砚青将案卷重重拍在桌上,“《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只要他确实触犯了法律,不管他有多大的背景,有多高的光环,我们都必须将其绳之以法。”
第二章 突破口:污点证人的绝境求生
调取鼎盛集团的相关资料远比想象中困难。工商档案显示,鼎盛集团旗下的空壳公司要么已经注销,要么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税务记录经过精心伪造,银行流水更是错综复杂,大量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流向境外,难以追踪。技术部门对举报信的鉴定结果也令人失望,信件经过特殊处理,没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纹和笔迹信息。
“沈检,我们是不是陷入死胡同了?”林晓宇看着一堆毫无价值的资料,有些泄气,“高明远做事太周密了,根本找不到任何破绽。”
沈砚青没有气馁,她重新梳理思路:“涉黑组织不可能是铁板一块,总会有薄弱环节。高明远的核心团队有哪些人?有没有可能找到内部人员突破口?”她调出鼎盛集团的管理层名单,目光落在“财务总监张启明”的名字上。举报信中提到的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大多是张启明的亲属。
“重点调查张启明。”沈砚青作出决定,“调取他的个人银行流水、出入境记录,排查他的社会关系。如果他参与了高明远的犯罪活动,必然会留下痕迹。”
调查结果很快出来:张启明近三年来频繁往返于国内外,个人账户与境外多个可疑账户有资金往来,且在五年前周正明坠亡案发生后,他的账户突然多了一笔高达五百万的匿名汇款。更重要的是,张启明最近与妻子正在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陷入僵局,情绪十分不稳定。
“这是我们的突破口。”沈砚青眼中闪过一丝光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我们可以对张启明进行询问,但必须把握好分寸,不能打草惊蛇。”
在张启明的律师陪同下,询问在检察院的询问室进行。张启明穿着一身名牌西装,神情傲慢,对所有问题都矢口否认:“我只是鼎盛集团的普通员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至于公司的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知。”
“张总监,这是你的个人账户流水,”沈砚青将一份打印出来的银行流水放在他面前,“五年前三月十五日,也就是周正明坠亡的第二天,你的账户收到了五百万匿名汇款,这笔钱是什么来源?”
张启明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但很快又恢复镇定:“这是我和朋友的正常商业往来,只是对方没有留下姓名而已。”
“正常商业往来会通过地下钱庄转账?”沈砚青步步紧逼,“我们已经查到,给你汇款的账户属于一家境外空壳公司,而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高明远。此外,你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多家空壳公司,涉嫌为鼎盛集团洗钱,这些你敢否认吗?”
张启明的额头渗出冷汗,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沈砚青看出了他的动摇,放缓了语气:“张启明,我们知道你只是从犯,很多事情都是受高明远指使。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高明远是什么人?你跟着他这么多年,应该很清楚。他能给你五百万,也能随时让你身败名裂,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继续替他隐瞒,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连;二是主动交代问题,配合我们调查,争取宽大处理,保护你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张启明沉默了很久,内心在激烈地挣扎。他知道高明远的手段,一旦自己背叛,后果不堪设想,但眼前的证据已经让他无法脱身。最终,他抬起头,眼神中充满了绝望与决绝:“我……我要举报高明远,我愿意做污点证人。”
第三章 黑暗中的较量:威胁与坚守
张启明的供述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一个以高明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网络逐渐浮出水面。根据张启明的交代,高明远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建材市场,积累原始资本。近年来,他利用非法所得成立鼎盛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幌子,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行贿、洗钱、偷税漏税等多项罪名。
五年前的周正明坠亡案,正是因为周正明发现鼎盛集团开发的楼盘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拒绝签字验收,并扬言要向有关部门举报。高明远得知后,指使手下将周正明非法拘禁在工地宿舍,进行殴打威胁,最终在争执过程中将周正明推下高楼,伪造了意外失足的现场。为了掩盖罪行,高明远不仅买通了当时的部分办案人员,还将参与殴打周正明的手下送出境外“避风头”。
“沈检,张启明的供述非常详细,涉及二十多起犯罪事实,还有十多个关键证人的名字。”林晓宇兴奋地说,“我们现在有了污点证人,再找到这些关键证人核实,就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将高明远绳之以法。”
然而,调查工作刚一开始,就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当检察官们试图联系张启明供述的关键证人时,发现其中三人已经离奇失踪,两人明确表示“记不清了”,拒绝配合调查。更让人不安的是,沈砚青和她的家人开始受到匿名威胁。
先是家里的门锁被人撬坏,接着是丈夫收到匿名短信,威胁他“管好自己的老婆,否则后果自负”。甚至有一次,沈砚青下班途中,一辆无牌轿车突然加速冲向她,幸好她反应迅速,及时躲闪,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沈检,这些人太嚣张了,明显是高明远在背后指使。”林晓宇气愤地说,“要不我们申请警方保护吧?这样下去太危险了。”
沈砚青的丈夫也十分担忧,劝她:“砚青,这个案子太棘手了,高明远势力太大,我们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你已经尽力了,不如把案子移交出去,或者暂时搁置,安全最重要。”
沈砚青看着丈夫担忧的眼神,心中充满了愧疚,但她的眼神依旧坚定:“我是一名检察官,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是我的职责。如果因为受到威胁就退缩,那法律的威严何在?那些受害者的冤屈谁来伸张?”她握住丈夫的手,“放心吧,我会注意安全。高明远越是疯狂,越说明他心虚,我们离真相就越近。”
她立刻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申请了司法保护,同时调整调查策略,让干警们乔装打扮,秘密接触关键证人。在一次秘密走访中,检察官们找到了当年参与拘禁周正明的一名手下的家属,通过耐心劝说和法律宣传,对方终于同意提供线索,告知了该手下在境外的藏匿地址。
与此同时,高明远也没有闲着。他动用自己的关系网,试图通过市人大向检察院施压,要求“停止对优秀企业家的无端调查”,甚至买通媒体,散布“检察官滥用职权、打击民营企业”的谣言。一时间,各种压力接踵而至,检察院内部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沈检,现在外面的舆论压力很大,人大那边也来了好几次函,要求我们说明情况。”公诉部主任李建国有些担忧,“高明远毕竟是市人大代表,我们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谨慎一些?”
“李主任,我们有张启明的供述,有资金流向的证据,还有部分证人的证言,这些难道还不够吗?”沈砚青据理力争,“高明远的人大代表身份不能成为他逃避法律制裁的保护伞。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我们已经依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只要许可下来,我们就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现在正是关键时期,我们绝不能退缩。一旦退缩,不仅会让高明远逍遥法外,还会让人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心。我们必须顶住压力,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
第四章 铁证如山:公诉席上的正义宣言
在沈砚青和团队的坚持下,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依法许可对高明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检察官们出现在鼎盛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时,高明远正悠闲地喝着茶,面对突如其来的逮捕证,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
“沈检察官,你们这是干什么?我是市人大代表,是合法的企业家,你们没有权利逮捕我!”高明远试图反抗,但被早已等候在旁的法警制服。
“高明远,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洗钱罪等多项罪名,现在依法对你执行逮捕。”沈砚青出示逮捕证,声音严肃而坚定,“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高明远被逮捕后,始终保持“零口供”,拒绝承认任何犯罪事实。他的辩护律师更是提出,张启明作为污点证人,其供述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面对“零口供”的困境,沈砚青和团队没有丝毫退缩。他们一方面继续深挖证据,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将藏匿在境外的涉案人员引渡回国,核实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梳理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法庭审理阶段,沈砚青作为公诉人,站在公诉席上,从容不迫地出示了一份份铁证:张启明的详细供述及相关佐证材料;多名被害人及证人的证言;鼎盛集团用于洗钱的空壳公司工商档案、银行流水;境外涉案人员的供述;法医对周正明尸体的重新鉴定报告,证明其颅骨的另一处骨折是生前遭受钝器击打所致;高明远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转账记录和录音录像……
“审判长、审判员,”沈砚青的声音洪亮而有力,“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被告人高明远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高明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非法拘禁他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实施洗钱行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洗钱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她转身面向高明远,目光如利剑般刺穿他的伪装:“被告人高明远,你披着‘企业家’‘人大代表’的光环,暗地里却干着伤天害理、违法犯罪的勾当。你以为金钱可以收买一切,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殊不知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今天,站在这里,我代表国家公诉机关,代表那些被你伤害的受害者,要求法庭依法对被告人高明远作出严厉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高明远的辩护律师试图反驳,但在铁证面前,所有的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多名涉案人员的当庭指证,更是让高明远的罪行暴露无遗。
庭审结束后,法庭经过合议庭评议,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明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判决结果,旁听席上的受害者家属们热泪盈眶,压抑多年的冤屈终于得以昭雪。周正明的妻子握着沈砚青的手,泣不成声:“沈检察官,谢谢你,谢谢你为正明讨回了公道!”
第五章 正义不朽:公诉人的使命与传承
高明远案的判决,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市民们拍手称快,纷纷称赞检察机关“敢于碰硬、为民除害”。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打掉了一个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牵出了多名涉嫌行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推动了全市的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庆功会上,检察长对沈砚青和她的团队给予了高度评价:“高明远案是近年来我市办理的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阻力巨大。沈砚青同志和她的团队顶住压力,攻坚克难,展现了当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面对荣誉,沈砚青却十分冷静:“这份荣誉属于我们整个团队,属于所有支持和配合我们工作的人,更属于法律的正义力量。作为检察官,我们只是做了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她看着身边的林晓宇,眼中充满了欣慰,“晓宇,这起案子让你成长了很多,以后你也要独当一面,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林晓宇用力点头:“沈检,跟着你办案,我学到了很多。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无畏的勇气,无论面对多大的压力和威胁,都要坚守法律的底线,捍卫正义的尊严。”
庆功会结束后,沈砚青独自一人来到办公室,看着窗外繁华的城市夜景,心中感慨万千。她想起了调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威胁,想起了受害者家属期盼的眼神,想起了团队成员日夜奋战的身影。她知道,这起案子的成功办理,只是她职业生涯中的一个缩影,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挑战和考验在等待着她。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信访部门打来的电话,说有一名群众实名举报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涉嫌贪污受贿,证据线索比较具体。
沈砚青立刻精神一振,眼中重新燃起了斗志。她拿起办公桌上的《刑事诉讼法》,指尖抚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字样,心中默念着自己的誓言:“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她拨通了林晓宇的电话:“晓宇,有新的案子了,明天一早,我们去信访部门了解情况。”
“好的,沈检!”电话那头传来林晓宇充满干劲的声音。
挂掉电话,沈砚青将那份新的举报材料放在办公桌上,与其他案卷整齐地摆在一起。灯光下,这些案卷仿佛一座座等待攻克的堡垒,而她和她的团队,就是捍卫正义的战士,用法律的武器,扫清社会的阴霾,守护人民的安宁。
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他们将继续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用忠诚和担当书写着公诉人的时代篇章,让正义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让逍遥法外的狂徒无处遁形。这,就是职场公诉人的使命与传承,是融入血脉的忠诚与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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