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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嗯,是这个理儿


  野猪冲过来,赵传薪不为所动。

  当它接近的时候,赵传薪才调整了一下步子,把右腿往旁边伸了伸,让左腿直面野猪,右腿错开。

  保险队的人没啥反应,而商队的人都瞪大眼睛看着赵传薪。

  心道这人胆子太肥了。

  换成是他们,可能这会儿已经转头跑了。

  其实,野猪的速度也没那么快,主要是雪太厚实了。

  人那么长的腿,迈步都挺费劲的,何况是野猪呢?

  忽然,赵传薪左腿抬了起来。

  同时,挥动蜘蛛腿。

  他还记得,日记中的“我”使用蜘蛛腿朝内劈砍的事情。

  他还一直没尝试过呢。

  抬起左腿便错过了与野猪直面的机会,蜘蛛腿锋利的刃,刹那砍在野猪的脖子上。

  说时迟那时快,他同时扣动机关,蜘蛛腿猛烈收缩,他的手臂开始回拉。

  撕拉……

  野猪的脖子被切开好大一条口子,煞是吓人!

  动脉破了,血喷出去老远。

  动脉喷血的速度相当快,那野猪跑出去几步,还想回头再朝赵传薪冲锋回来。

  可惜,它的步子开始踉跄了。

  等冲过来的时候,也是相当无力的。

  赵传薪把蜘蛛腿插进雪里,当野猪回冲过来的时候,抬腿蹬在了野猪的脖子后面脊背上。

  反弹的力道让他一屁股坐在雪地上,而野猪也被他蹬的侧翻过去。

  赵传薪起身,拍拍屁股啥事没有。

  而野猪呢,倒地后还想着挣扎。

  可大量流失的血液,已经让它无力挣扎了。

  越挣扎,流的越快,死的越快。

  “好样的!”

  “赵队长英雄好汉,一把刀砍翻野猪!”

  “我曹,刚刚吓死俺了!”

  赵传薪笑而不语。

  装逼是要拿捏分寸的,这时候就不要狂和显摆,一定把这个活交给旁观者,让他们替自己去吹。

  他戴着露指手套,握了一把雪,将蜘蛛腿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然后插回后背。

  走过去踢踢猪脖子,让它的血流干净。

  他喊道:“谁车上有地方,搭把手,等血流干净,给装上车去,咱们晚上就有猪肉吃了。”

  有人喊:“赵队长,人太多了,一头猪不够吃啊。”

  “哈哈哈……”

  赵传薪回到马身边,从侧面拿出步枪:“那还不简单,我再打一头小的。”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砰!

  远处,一头半大的野猪应声而倒。

  车队的牛马骡子稍稍受惊,但枪声不是在它们身边响起,倒是也没有乱跑啥的。

  安抚一下,就消停了。

  “好枪法!”

  “神枪啊!”

  “赵队长属实厉害!”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不佩服不行啊。

  你说拎着刀子就能干翻野猪,拿枪照样能打死野猪。

  一枪一个准好么?

  假如对面是绺子,他们相信那些绺子算是撞铁板了。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陈大光挺高兴的。

  不是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咋做的,这么香呢?”

  赵传薪已经翻炒好了,出锅,装盘。

  人在外,一切从简,他用的是木头餐盘,就像为干饭准备的那种,简单方便。

  他说:“先用蛋清,盐,糖,橘子皮,淀粉,胡椒粉,酱油,还要一点菜籽油抓匀腌制一刻钟。之后滑炒羊肉,炒个八分熟,下葱段,孜然,花生碎。熟透出锅!”

  但凡听见他说话的,闻到那股羊肉的香味的,登时都觉得嘴里嚼着的野猪肉不香了。

  双喜腆着脸:“传薪,给俺尝尝,俺就夹一筷头子!”

  赵传薪把餐盘一转:“人生不要只想着吃,你的理想呢?你的抱负呢?像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简直就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说完,动起了筷子,吃的飞快。

  双喜:“……”

  两天的时间,大伙和保险队的人都混熟了。

  尤其是赵传薪,大家觉得这个保险队队长虽然有本事,但是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

  大家听了他的话,都笑了起来。

  双喜嘟囔道:“俺就想吃个羊肉,咋好像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了一样。”

  赵忠义给他夹了一块大腿骨棒子:“快啃一块骨头吧,这样还能挽回你稍许声誉。”

  ……

  第一天很新鲜,第二天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赵传薪觉得自己快死了。

  累死的。

  若是现在有什么绺子前来,他会往那一摊:来,给我个痛快!

  盛京就是后世的沈阳。

  想想靠两条腿走几百公里路抵达盛京,那滋味……

  到了盛京附近的时候。

  本来很累的赵传薪,当看到了一个场景后,疲惫立马被愤怒所取代。

  在一条铁路旁的民房外,两个挎刀的俄国士兵,站在一排辫子系在一起防止逃跑的百姓两边正在照相。

  “草他妈的!”赵传薪直接就去摸枪。

  旁边的赵忠义一把将他按住:“兄弟,别冲动。”

  陈大光也直冒冷汗的劝说:“赵队长,使不得。这里是俄人地盘,他们的军队长期驻扎,不敢对他们的人动手啊。”

  “别拦我,我他妈要打死他们!”

  赵传薪要气炸了。

  还是赵忠义了解他,小声道:“想要动手也不必急于一时,有的是机会。这个场面,在辽地你会经常看到,就算杀也杀不完的。”

  果然,赵传薪渐渐平息怒气,松开摸枪的手。

  他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俄国士兵,又看看咧嘴用古老相机拍照的那人。

  算是记住了他们的模样。

  这让陈大光忧心忡忡。

  生怕这小子一个不注意掏枪把那些洋人给崩了。

  同时,他也算是重新认识了这位号称关外一点红的赵队长。

  剩下的路好走多了,雪地压的很平,车马方便。

  但是,赵传薪却不怎么说话了。

  来到了盛京的内治门,那里有俄军士兵把守。

  赵传薪皱皱眉:“让带武器么?”

  赵忠义来过数次,知道情况,就说:“不让带。”

  “那咱们不进去了,在外面等几天。”

  陈大光说:“赵队长,不然进去看看吧,好不容易来一趟盛京,怎么着也见识见识。”

  赵传薪觉得有理。

  虽然后世花钱买票来参观过,但是现在毕竟和后世不同。

  但依然摇摇头:“告诉我你们在哪落脚,到时候我去找你们。我得先安排好,武器弹药不能遗失。”

  陈大光只能带人先进城。

  等他们一走,赵传薪狞笑着说:“现在累赘都走了,咱们该干点正事了。”

  赵忠义有点忐忑:“要不然,就别节外生枝了吧?”

  双喜天生神经粗大:“是要干那些俄人么?太好了,这次俺能证明自己了。”

  赵传薪想起那些被系在一起的辫子,心里就有一股邪火。

  当初看到那些小脚的女人,心里也有邪火。

  看到那些腐败无能的清朝官员,心里依然有邪火。

  有个词儿叫——无能狂怒。

  是的,对这个时代,愤怒是肯定有的,但他无能为力。

  越无能为力,越愤怒。

  必须找他们泄泄火。

  “必须干他们。看见他们手里的步枪了吗?那都是好东西。咱们有了枪支弹药,到时候想怎么练就怎么练!”

  双喜重重点头:“嗯,是这个理儿!”

  赵忠义气的拍了他脑袋一巴掌:“是什么理儿是!”

  这货绝对惹是生非的一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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